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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玄幻魔法 -> 老婆,医我

正文 老婆,医我第3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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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对付的了。

    司马行,会讨一个什么样的媳妇回家,成了司马大老爷完完全全的一块心病。

    而司马行这一次认认真真说起谈婚论嫁之事的对象,倒叫司马大老爷完完全全的放了心。那女子,和司马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般配至极。

    既然司马行要结婚了,司马烈也到了适婚的年纪,司马烈会娶谁,又成了司马大老爷的一块心病。

    因此,此时此刻,司马大老爷坐在家中书房之中,甚是忧心。

    他公司的生意,早几年,已经全权交给两个儿子打理,于是,他安安心心的坐在家中享清福,只等着儿子们讨了媳妇回家,再生几个孙儿,便可弄孙为乐。然而,司马烈会讨哪家姑娘,连个影子都没有,他怎么能够不忧心。

    司马烈此时正好来到老父身边,说道:“爸,管家说大嫂已经安顿好今日的活动,今晚的宴会事宜,也一切准备就绪了。”

    司马大老爷说:“那便好,烈儿真是长大了。”他顿了顿,将自己的心病说了出来,“烈儿,你看吧,你大哥即将成婚,你自己的婚事,是不是也应该好好考虑考虑。”

    “爸爸是在说那周珍珍”司马烈淡然的问着,他的父亲,从来没有过问过这个人,看来,也是时候说一说这件事了。

    “也不一定是她。”

    “爸爸能理解,真好。我一直无法理解奶奶和妈妈,为什么会喜欢周珍珍。”司马烈始终都是淡淡的问着,就连提出疑惑,脸上,都是一成不变波澜不惊的表情。

    “你也知道,你奶奶和妈妈,是在麻将桌上认识的周珍珍的母亲,几个女人闲扯,才扯出这么一桩事来。”司马大老爷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窗边,看着窗外风景,淡淡的说着,“周珍珍这个人,太浮躁了,虽会察言观色,巧言哄人,却不踏实。想必烈儿,对她并不欢喜。”

    “是的,爸。”司马烈应着。

    “烈儿心中可有好的人选”司马大老爷笑着说,“你要先定个目标,免得好姑娘,被别人挑走了,你就是后悔,也没有用了。今晚,可是有不少的单身姑娘会来,你可知道,你大哥为了你,办这样一个宴会,需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吗”

    “爸,我知道大哥对我好,但如果我说,我不要成婚,您能成全吗”司马烈不是不知道,这个单身宴会,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办成的。今晚,就像是一个相亲派对一样,京城里适婚的男女都会云集在此。今晚的宴会,不知道会促成多少对情侣的诞生。而司马家举办这个宴会,不仅仅是为了庆祝司马大少爷结束单身生活,也为了,让司马烈和京城的单身女子,进行沟通交流。而平心而论,司马烈,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宴会。宴会,真是很吵闹呢。但,这一切,是父亲,是大哥,是整个司马家的心意。他领情,但不一定喜欢。

    “为了什么”司马大老爷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问道,“你觉得,你的听力,是你成婚的累赘”

    “爸,您说的不全然是,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

    “烈儿,这些年,这个问题,一直是你思想上的包袱吧。”司马大老爷动情的说着,转过头,看着儿子的眼睛,说,“爸爸对不起你。”

    “爸,这是命,怎么能怪您呢”司马烈说,“我们还是不要说我的婚事了吧,奶奶叫您过去一趟。”

    “哦她今儿没去打麻将”

    “她说今天要在家里看电视剧,出了个什么新的电视剧来着,名字我不记得了,她追着看,看的入迷,我去找奶奶问安,她就说,好好好,你去把你父亲找来。”

    我问:“奶奶,急不急”

    奶奶说:“午饭以前,叫他过来一趟。”

    司马大老爷说:“那好吧,时间正好,我现在就过去吧。”

    “是,爸。”司马烈恭恭敬敬的退出了书房。不管父亲是不是现在出书房,他还是很规规矩矩的先走出了书房,以示对父亲的尊重。

    司马烈走出了书房以后。

    他一直在思考着父亲刚才所说的话,父亲问他,有没有合适的姑娘。

    其实,只要他能够忍受,人人都是合适的姑娘。

    但他,却觉得自己,只能独善其身,人人都是好姑娘,原因,在他。

    司马烈忽然想起了周怡宝,想起了那个在外公灵柩旁边忍痛不哭的周怡宝,想起了那个醉眼朦胧不肯出让婚纱的周怡宝,想起了那个被连亦琛握在手心小心爱护的周怡宝。

    真好啊,周怡宝虽然经历了诸多的苦难折磨,还有和亲人的生离死别,却终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人生在世,懂得满足的人,所图不过尔尔。

    司马烈想着,连亦琛已经接下了那张请帖,就意味着,他会出席,那么,周怡宝也会来吧。

    说来,他倒是十分期待周怡宝的到来,惴惴不安的等待着,心里想着,只是看一眼,也是极好的。这样的念头,就一直在脑海之中盘旋着。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手机的屏幕,上面跳跃着三个字:周珍珍。

    他十分烦闷的将手机放回了口袋,假装自己不在就是了。

    周珍珍的心里,可是强大到不行,她难道看不出来,他对她,十分的不欢喜,或者说,已经达到了万分嫌恶的程度吗她现在打电话过来,无非是想询问,他今晚会不会带女伴。他不会带女伴,自然不会有她的份。

    口袋里的手机还在不停的响。

    他便摸着手机,把声音关掉。

    然而,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着,让他更加的烦闷,他索性将手机卡拆了出来。

    他从来没有这么不平静,不淡定过。

    他对于身边的每个人,都是淡淡的态度,所以人人以为,他冷淡,他骄纵。而现在的他,对于别人,从来没有过这么鲜明的态度。

    他甚至想把手机直接丢掉才好,假装不在,不在。

    忽然,看到管家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

    司马烈问道:“管家,怎么这样赶”

    “哎,我的烈少爷,周珍珍在门外,我不敢开门,只好先来通报您。”管家说。

    司马烈的心忽然颤动了一下,就连管家,都晓得他不喜欢周珍珍,知道门外是周珍珍驾到,于是如临大敌的赶来通报。他忽然很想笑出来,可脸上,却还是一抹淡然,说着:“说我不在,叫她回去。”

    “烈少爷,周珍珍的性子,您一定是知道的。”管家说着,心里想,周珍珍可是经过老太太默许的,他一个管家若是强行拦着周珍珍不许进来,老太太发脾气还得了。

    第一卷  137、懂花人

    “烈少爷,周珍珍的性子,您一定是知道的。”管家说着,心里想,周珍珍可是经过老太太默许的,他一个管家若是强行拦着周珍珍不许进来,老太太发脾气还得了。先来通知烈少爷,是因为知道烈少爷的喜好,尊重烈少爷,但如果把周珍珍这样打发走,老太太那边,是不好交代的。

    “好吧,那你说我留话给她,今晚见,希望今晚能见到与众不同的她。”司马烈已经将好话说到了极致,至于周珍珍能不能理解,是周珍珍这个人的天资问题了。

    “好,烈少爷,我这就去。”管家得了这句话,就像是得了圣旨一般。想必那周珍珍应该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吧。虽说少爷说了这样的话,但是不是少爷的真心话,他这个管家做不得主,也无非只是起个传话的作用。若是周珍珍到老太太面前,说他这个管家怠慢了她,也是没有道理的。

    见管家匆匆离开,司马烈皱了皱眉头。

    今晚,恐怕是要被周珍珍阴魂不散的缠着了。说起来,周珍珍这样的身份,根本没有资格参加司马家的宴会。周珍珍的伯父,也就是周宏,如果还在世,周珍珍还能借着伯父的光,来参加上流宴会。一旦周家倒台,周珍珍便什么都不是了。

    若不是奶奶特许了周珍珍来参加宴会,周珍珍就是再苦再闹,宴会的门,都是进不来的。

    他很想和奶奶谈一谈周珍珍的事情,但是奶奶似乎不愿意谈,他也只好作罢。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奶奶就是要他去天上摘月亮,他也会义不容辞的跑去摘。

    罢了罢了,总之,他一定会让周珍珍知难而退的。这天底下,女孩子总是脸皮薄的吧,除非周珍珍没有脸皮。

    司马烈如此想着,忽然看见父亲从奶奶的房间出来,父亲抬头见是他,便说:“你奶奶想了个新招,说是宴会厅里单独僻出一块地方,要置办千种以上鲜花。”

    “奶奶这是个什么意思。”这一次的宴会,不是家宴,所以租用了一个常办宴会的场地。宴会在即,奶奶忽然提出要花,实在是有些匆忙了。

    “你奶奶说,想结识个把懂花之人。”

    “是这样,那成吧,我去置办。”司马烈明白了奶奶的意思,奶奶本就出身于花匠之家,奶奶的老家,简直是鲜花王国,司马烈儿时,跟着奶奶回过老家,满山的花朵,迎风招展,真是叫人陶醉万分。

    奶奶常对他说,若不是当初你爷爷是个懂花的,她才不会千山万水的嫁到这京城中来。

    奶奶懂花,也爱懂花的人。

    司马烈领会了奶奶的意思,自然揽了这桩事下来。奶奶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他只要领了命,一定会仔仔细细的做好。

    因此,司马大老爷非常放心的说:“好吧,那么,五点之前,无比办好此事。”

    “好,届时请奶奶、父亲、大哥验收。”

    “好孩子,去办吧。”

    司马烈点点头,便进屋换了一件衣服,顺手,将晚上要穿的衣服,从衣柜里去了出来。

    今天的时间,必然是紧凑的,千种花样,一时之间,是很难凑齐的,而他,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做到极致。既然时间少,再回家换衣服,是不可能的了,所以,他领着礼服,坐进了车里。

    他首先跑了一趟林业局,这个单位,专门管城市的花草树木建设,专业的,就是最好的,先从林业局借来几个人手,然后,开始商量和安排起晚上即将摆出来的鲜花品种。

    这世上有多少人,只是知道几种常见的花朵,叫做几种常见的花名,千金易得,知音难求。既然奶奶想要在今晚的宴会上,求的知音,他自然,要祝奶奶一臂之力了。

    。

    周怡宝和连亦琛置办好了零食之后,驾车来到了一个公园。

    这个公园里市区很远,而且位置偏僻,几乎没有人来这里散步游玩。

    连亦琛问道:“你觉得这个公园特别好”

    “你评价一个东西好不好,是如何评价的”

    “看是否物有所值。”

    “是了,一个地方,不见得有多好,但若是有了特别的回忆,是不是,算是超值,或者说,是无价。”

    “那自然如此。”连亦琛邀着周怡宝下车,提起了购物袋,说,“这样说来,这个地方,承载你特别的回忆吗”

    “是的,我很小的时候,外公带我来过这里。”

    “你外公,不是住在乡下吗”连亦琛说,那时候,母亲重病,为了寻找周怡宝的外公,煞费了苦心,等找到的时候,却发现,楚田已经去世了。第二日,便是,楚田下葬的日子。

    “是,但有那么一次,外公被母亲接回了京城,外公偷偷带我到这里来玩。”

    “原来是这样。”连亦琛说,“你儿时,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和外公的感情,必定十分深厚吧。”

    “嗯,昨晚,我梦见他了,所以,才想要到这里来看看。”

    “看来,你外公在天上看着你,也很想念你。”

    “亦琛,你的母亲,离开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嗯,觉得整个天都要塌下来了。”连亦琛抓着周怡宝的手,忽然紧紧的握的更加用力了,他说,“怡宝,你知道吗你外公下葬之日,就是我母亲去世之时。”

    “是在同一天。”

    “是的。”

    “那一天,你哭了吗”

    “没有。”连亦琛顿了顿,对周怡宝继续说,“我不能哭啊,王妈告诉我,如果我哭了的话,妈妈会舍不得我,而不能上天堂。”

    “我也没有哭。”

    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周怡宝,问道:“很伤心吧,那天。”

    “嗯,很伤心。就在前一天,我的外公,还在和我讲故事,和我说我的字应该怎么写,还在和我说,这个药方一定要背下来。可是第二天早晨,他却再也没有醒过来了。我紧紧的拽着外公的衣服,他再也没有反应,也不再和我说话了。”周怡宝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我摇电话给我父亲,他们赶来乡下,把我和外公接走,紧接着,就下葬了。”

    “我听说,你外公下葬那日,很多人都来送他。”

    “是啊,很多人。”

    “你外公,很多人都很爱他。”

    “因为他爱他们吧,我从不知,我外公生前,治过如此多的人。”周怡宝说,“外公下葬那天,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我外公一样的人,好好学习中医之术。”

    “但你父亲后来,却要你去学西医,你才很抵触。”

    “没错,我很抵触,很矛盾,但是又没有办法。”周怡宝迈着缓慢的步子,往前走着,说,“现在我才知道,不管是学中医,还是念西医,都能够成为像外公一样的人。但我那时候年纪清,无法领悟父亲对我的期待,最终,等我失去了我的父亲,我才知道,我实在错得很离谱。”

    “怡宝,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是一个人活着的真正意义。”连亦琛抱住了周怡宝,说,“相信我,你的父亲,一直以你为荣。”

    “或许吧。”周怡宝苦涩的笑着,“我总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和我父母怄气,是不是就可以及时沟通,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三年前的那件事情。因为我的倔强和无知,才失去了他们,和周家的老宅,周家的一切。”

    “怡宝,不是这样的。”连亦琛说,“你年轻的时候固执,倔强,固然错在你。但你一定要相信,周逸飞的这个图谋,隐藏了这么多年,总有爆发的一天。你不能活在过去,也不能活在内疚之中。”

    “好了,亦琛,不说这事了,我们是为了出来开开心心的玩乐的,不是吗”周怡宝说,“今天的阳光这样好,我们一起晒晒太阳,说说别的话吧。”

    “好。”连亦琛点点头。

    两个人便牵着手,走进了公园。

    周怡宝雀跃的说着:“这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这样多好,京城这么十几年来,建设的东西多,拆毁的东西多,能够维持老样子的东西,不多见了。”连亦琛说,“快快找到一块草地,我们吃点东西吧。”

    “连亦琛你这个懒虫,才走了这么一会子路,就要休息。”

    “哎哎哎,我是懒虫啊,一直都是,将来啊,你这个老婆子,可是有的受的,我很懒的哦,不会做家里的清洁哦。”

    “那我们养一只宠物好了,教会它做家务好了。”

    “你怎么可以也这样懒,宠物这么可爱,你舍得让它做家务吗你真是超级残忍。”

    “我只说要宠物做家务,你前段日子不是说,要自己的小孩做教务。”周怡宝笑着说,“你才是大恶魔”

    “我说说而已,谁知你当真了。”

    “我可是认真的。”

    “哪有这么聪明的会做家务的宠物”

    “一定会有。”

    “真是一点爱心都没有。”

    “谁没有爱心,谁没有”周怡宝张牙舞爪。

    第一卷  138、时光正好

    这一日的阳光,的确正好。

    周怡宝和连亦琛躺在草地之上的时候,周怡宝就在想,如果连亦琛真如他所说,待一切安然度过,处理完毕,他放弃三千繁华,只和她似水流年,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

    而那一天终将到来。

    她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只要她能等待。

    也只要他信守诺言。

    从前看梁凤仪的小说,里面多少公子少爷,让女主伤心透了,绝望透了,她简直要跳脚对女主说,男人的话,是切切信不得的。多少女子毁在了一个情字当头,多少男人,利用了女子的痴情错付。

    周怡宝想,也不晓得,连亦琛会不会是这样的男人。

    而观之如今,她周怡宝对连亦琛并不太大的利用价值。

    从事业上来说,连亦琛不需要他。若说需要个贤内助,她断然不算是个上好的贤内助。若说解闷解乏,这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比她来的乖巧伶俐,善解人意,并且懂得男人的需要。

    周怡宝微微的翻身,看着身侧的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不敢有半分的错漏。如果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好日子,假设如果他要做他的家主,而不得不舍弃她,怎不叫她辗转反侧,怎不叫她倍感珍惜。

    这最后的好时光了。

    她心中喃喃的这般念着。

    没有比这更好的好时光了。

    这时候,连亦琛也转了脸过来,看她,说:“怎么,你对我的美色很有兴趣”

    “谁贪图你的美色了你哪里算得上是美色”

    “你看,我眉毛比你好看,比你而言,我就算是美色了,不是”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你看,我鼻子也比你好看,比你高那么少许,比你而言,算不是美色”

    周怡宝真想掐连亦琛,怎可以这般取笑她。

    不过,他也着实喜欢拿她的眉毛取笑。她自知自己的眉毛不好看,倒也不是特别介意自己的容貌,而是,没当连亦琛露出欠扁的笑容,眉眼弯弯的说到眉毛,她就特别想掐连亦琛。

    她不禁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问她:“怡宝,你觉得你脸上哪个地方最丑”

    怡宝说:“眉毛,眉毛最丑。”小时候,她的眉毛就很稀疏,而且不是黑色,泛着黄色。就连她的头发,出生的时候,也略微泛着黄色。

    父亲说她是个黄毛丫头长不大,她就会急得跳脚。

    她才不会永远是黄毛丫头。

    长大以后,她的眉毛比儿时浓密,偏偏左边的眉毛扫尾的部分,似乎缺了一些没有长全,或者说,只长了一些稀疏的眉毛,看起来,就像是眉毛短了那么一些。留了刘海,眉毛自然而然的挡住了。

    但偏生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端详过她,也知道,她最不喜欢自己的眉毛。

    算不上是容貌上的缺陷,却还是不喜欢连亦琛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连亦琛是她喜欢的人吧。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希望自己好看。她知道连亦琛只是玩笑,连亦琛也很喜欢逗弄她,她偏生要被连亦琛逗弄的要调教。

    周怡宝说:“你再说试试。”

    “哎,其实,我长得好看,你贪图我的美色,也是应该的。”连亦琛风情的挑眉笑道,“多少女孩子想贪图我的美色,都没有份儿,老婆,我只将我所有的美色,留给你一人享用,这样可好”说着,手指在自己的胸膛上轻轻的划过。夏日的衣衫很薄,只需要轻轻按压,就能显出连亦琛胸膛的轮廓。

    连亦琛一直都是如此的风情,这番姿态,更加的春意撩人。

    “去你的。”周怡宝捂了眼睛,说,“你总是这样不害羞,我才不要看你,不要享用你。”

    “老婆,我最喜欢你害羞了。”连亦琛捉了周怡宝的说,温温柔柔的挪开,对着她的眼睛说,“你不喜欢看我,我却喜欢看你。老婆,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跟你说啊,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是病,得治,一定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就算你医术在高明,也是治不好的。”

    “才不要听你说好听的。”

    “哦,你不喜欢听好听的”连亦琛的唇,微微的靠向了周怡宝的耳边,细细小声的问着,“并不是故意说好听的,老婆,是因为你喜欢我,才觉得我说的所有话,都很好听吧。”

    “没有没有。”

    “嗯,不准再说没有。”连亦琛说着,吻住了周怡宝的唇。

    这是。接吻呢。

    事实上,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却很少像情侣一样,亲密的接吻呢。

    他是在用吻,堵住她的唇,不许她说话呢。

    周怡宝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唇瓣,细腻柔软,舌头呢,就像是一条灵动的小蛇,翘着她的舌根,细细的,磨着。忽然,他的唇紧紧的贴合了她的唇,一瞬间,她口中的空气全部被吸走了,她要窒息了。尔后,空气俱来,他的舌,继续搅动着她的牙齿,轻轻的敲着。

    她沉溺在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忽然有了一种,但愿可以停留在这一刻的感觉。不去管其他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司马烈将千种花样,找齐以后,来到会场,辟出一处,由屏风分割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几条小路,可以穿过花间,方便老太太领着一干千金,在这千万只花朵之间,走上一遭。

    准备妥当之时,他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差十分钟,想来,奶奶、父亲、还有大哥等人,即将赶来。

    这样想着,他去车里取了礼服,走进了更衣室。

    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

    “老四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没有你不行,这算是哪门子理由。”诸葛老爷看着三子的表情,微微的挑眉。

    诸葛云河正从屋里换了礼服,敲了敲门,走进了三哥的房间里,对老爹说:“爸,我来和三哥说说话吧。”

    诸葛老爷叹了一口气,说:“好吧,你们聊着,我去百~万\小说。”

    “谢谢爸。”诸葛云河温温柔柔的说着,目送着老爹的背影远去,拉着三哥坐了下来。

    诸葛御风刚坐下,便说:“你倒真是不紧不慢。”

    “三哥什么意思”

    “哎,我的好四弟,今晚这样重要,我要去帮你。”

    “帮我帮我做什么”

    “哎,今晚连亦琛会去。”

    “嗯,有什么问题。”

    “你是猪头吗”诸葛御风简直要抓狂,抓着四弟的手,说,“今天晚上,虽说大多邀请的,是单身的千金少爷,可是,连家,连家那么的少爷,诸葛家只给本家发了一张请帖,独独给连亦琛发了一张请帖,这不是落实了今晚,连亦琛一定会出席,而且带着周怡宝正式出席。”

    “这本是应该的,连亦琛当得起司马家的单独邀请,也理应带夫人出席。”

    “四弟,我不信你心里这般的淡定从容,今晚吧,就今晚,告诉她,你喜欢她。”

    “三哥既然知道,我却也实实在在不能否认。”诸葛云河扶了扶眼镜架,继续说,“三哥,怡宝已经嫁作连亦琛,而且,还有了连家的孩子,我纵使喜欢她,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我并不希望怡宝知道我喜欢她,这对于幸福的她而言,是一种累赘。除非,连亦琛让她不幸福,我才会站出来。”

    “好,既然你这样的坦白,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诸葛御风,他是故意吵着闹着,要去宴会,实则,是想知道四弟心中真正的想法。他才一点都不喜欢宴会呢,绕老绕去,只是想逼问现在的这个问题罢了。刚才四弟跟他坦白,他还有那么一小点的意外呢。

    诸葛云河温柔的笑着说:“嗯,从念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了呢。”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子,就是她啊。”

    “你没有认出她来吗”

    “那个时候,你一直不肯跟我说过她的名字,拉着我去看,也只是偷偷的看了个侧脸,这么多年,谁还记得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啊。而且,你和她念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初中啊。快和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又是因为什么,才喜欢她的呢。”

    “嗯,当时的确不是一个初中呢。”诸葛云河腼腆的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念初三,英文很差,英文老师特别的负责,在周末的时候,免费为我补习,你还记得吗”

    “哦,好像有这么回事。”

    “英文老师的家,是在怡宝的学校里面。所以,每次周末或者放假,我都会在老师家里补习,就连寒暑假,都会去老师家里。”诸葛云河说,“那个时候,老师的儿子,是和怡宝念同班。我去找老师的儿子打篮球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周怡宝。”

    诸葛御风静默的听着,不再说话。

    诸葛运河呢,则继续说了下去:

    “我去教室找老师的儿子,看到一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楼道里。当时那个年纪,女生欺负女生,好像是常有的事情。

    我当时正准备走过去,怡宝却走到了我的前面。

    怡宝说:”冰冰你过来,不要怕她们。“

    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生,怒视着周怡宝,说:”你是谁啊老娘做事,干你屁事。“

    怡宝却笑了笑,说:”你不认得我,没关系,不知道冰冰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这么生气呢“

    ”这个怪物,顶撞了我们老大。“

    ”你们老大,人呢“怡宝望了望。

    高个子的女生说:”处理这个贱人,根本不需要老大出面。“

    怡宝便冷着脸说:”很好,冰冰我带走,你们老大要人,让她来找我。“

    ”你t是谁啊你说带走,就由得你带走吗“高个子的女生,愤愤然的喊着,

    怡宝便轻轻的笑着:”年纪小小的,这样容易生气,我叫周怡宝,如果你不认识,尽管跟你大姐头请教。“

    ”。“

    高个子的女生顿时就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周怡宝这样的女生,她骨子里有种本能的倨傲,而这种倨傲,容不得别人半点的蔑视。

    我听着她柔柔弱弱的身子里说出我叫周怡宝三个字,就像是看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女侠。

    后来,我同老师的儿子说,周怡宝这个人,在你们学校,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老师的儿子简直把周怡宝当做神一样膜拜的说:”云河,你跟你说这个人,你肯定以为我在吹牛,她的成绩超级好,特别是数学,数学成绩好到,每次考试,都不写解题过程,直接写出答案来。很多老师都怀疑她作弊,当场考她,结果,把我们学校的所有数学老师呛的说不出话来。“

    ”嗯那除了成绩呢是不是还有别的方面很厉害“

    ”啊,她是周三小姐,如果你知道周三小姐,就应该知道,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帮着她吧。如果她对谁不满意,多得是有人帮她出气呢。听说私生活很混乱,不停地换男朋友,但很多男生只要能和她说上一句话就很开心了。“

    当时一直在听老师的儿子絮叨,听到私生活很混乱,不停地换男朋友,这样的话,总觉同样是初中的我们,对于早恋就像是惊弓之鸟,根本没有想过交男女朋友的事情,而周怡宝那时候才进初中,却名声在外,说她不停地换男朋友。

    我却没有轻信谣言,如果当时信了,也许,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

    我考入了一所不错的高中,去英文老师家里拜谢。正值暑假,怡宝他们,即将升初二,都在紧张的补课。

    从老师的家里出来,经过了一座公寓的角落,我看到了怡宝。

    怡宝梳着马尾辫,笑嘻嘻的逗弄着几只小猫。地上有几个木箱子,里面铺着的棉絮和毛线从箱子口露了出来。

    我听到怡宝小声对着猫咪说:”过几天好像会下雨,明天给你们搭个雨棚才行呢。“

    似乎,那些猫,是怡宝收留的。

    初三毕业的暑假,是冗长的缓慢的,无聊的。

    我有时候,那时候三哥在念高中,学习很紧张,我不敢去打扰你。我便会偶尔的,去找英文老师的儿子,打球打发时间。我通常会先去老师家里坐一会儿,等老师的儿子放学。

    我偶尔看到怡宝并不上课,从教室里溜了出来,哄那几只流浪猫玩耍。当时就在想,她一定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吧。但是,她却不上课,来逗弄猫咪玩耍,似乎又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想一想,她的成绩好,对于补习,一定觉得特别的无聊。已经知道的东西,总是听着老师来来回回的念叨,就像是孙悟空听到了唐僧念经一样,烦闷的要命吧。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在她逗猫的时候,走过去问她:”这些猫,是你收养的吗“

    她回过头,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站了起来,认认真真的说:”是的。“

    ”这个地方选的很隐蔽,学校并没有发现你养这些猫吧。“我随口说着,事实上,天知道,我的内心有多么的忐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啊,这些猫,是学校默许我养的。“

    ”嗯,默许“

    她逗弄着手上抱着的猫咪说:”这些猫本来是学校的流浪猫,我本来想把这些猫咪带回家养,但是我妈妈对宠物过敏,我就跟学校申请了这个地方。如果你想和老师说这件事,是没用的。“

    我有些意外,似乎对于学生之间,屡屡给老师打小报告的事情,毫不稀奇,反而习以为常的摆着姿态说,没有用的。这的确是她的作风,她就是有这样的底气,告诉你,不管你做什么,都是没用的。

    我于是解释道:”你误会了,我是外校的学生。“

    ”那么便好,我们可以心平气和的聊一聊。“

    ”哦对陌生人,才可以好好说话“我觉得奇怪,似乎,她对陌生人的态度,会更好一些。

    ”也不全是,可你若是知道我是谁,你兴许就不愿意和我说话了。“

    ”不会。“我坦然的说,”我知道,你叫周怡宝,是周氏药房的三小姐。“

    ”原来我的事,已经传到了外校。“她笑了br &gt;</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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