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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都市言情 -> 年代之时光慢

第二百零四章 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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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月动不了,任由着女人一路把她拖回了屋子,她意识模糊,强撑着不让自己昏过去。

    那间诡异的房子和逐月想得一样阴冷,女人把她拖进了一个房间,逐月的脑袋在门槛上磕了两下,感觉更痛了。

    女人把逐月扔下,又跑了出去,看样子是去拖那个变态男人,逐月半眯着眼,眼珠费力的动了,这是个很暗的房间,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非常难闻的味道。

    她费力的想动一下胳膊,但发现身体根本动不了,正挣扎着,突然听到旁边有抽泣的声音。

    逐月一愣,居然被这声音吓得清醒了不少,她闭眼,适应了房间的黑暗,抬眼看去,才发现屋子的角落有两个人,逐月看不清两人的面貌,只能从裸露的小腿看出这两人应该是女孩子。

    “救……救……”逐月想喊救命。

    那两个女孩子抽泣的声音变小,有一个起身过来,但逐月听到了铁链的声音,然后看到那女孩似乎被扯住,根本站不起身。

    逐月愣神片刻,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心里大惊,知道是哪个女人回来了,她知道现在已经是最危机的时刻,也顾不上会不会暴露的事情,心神一动,想闪身进空间。

    想法刚起,却听有男人的高喊,是很熟悉的声音,逐月没想起是谁,但随后就是一声枪响,她进空间的动作堪堪打住,然后从门外冲进来几人,逐月看着进来人的面孔,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再睁眼的时候,是一片雪白的天花板,逐月发了会呆,才扭头看向四周,旁边到桌子上堆着水果和鲜花,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她心里苦笑,真是风水轮流转,当初金晶睡过的病房,现在居然成了她睡了。

    安静的病房里,杨老师正在打瞌睡,逐月抬手,右手的胳膊还有脱臼的后遗症,隐隐作痛,她又摸了摸脑袋,上面缠着一圈绷带。

    妈的,那女人一棍子真够狠的,给她脑袋开了个大瓢,这么厚的绷带,要是再重一点,她脑浆都得被敲出来。

    逐月一动,杨老师就被惊醒,见逐月挣眼了,差点哭出来:“逐月,你总算醒了,有没有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喝水?”

    “给我倒杯水吧。”逐月忍不住苦笑,声音一出来,才发现喑哑得厉害。

    “好。”杨老师擦了擦眼泪,转身倒水,把逐月扶起来,给她喂水。

    逐月忍不住打趣杨老师,把水杯从她手上接过道:“杨老师,我是脑袋受伤了,又不是手断了,能自己喝。”

    “这不是习惯了吗。”杨老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看逐月把水喝下去。

    杨老师看着逐月咕噜咕噜的喝水,才松了口气后怕道:“你这回可把我吓坏了,我被警察同志带到医院,见你一头血,差点没晕过去。”

    “不好意思,让你受惊了。”逐月放下茶杯,嘿嘿的笑。

    “你还笑得出来。”杨老师瞪眼,给她把杯子放回去:“现在乡下真是乱糟糟的,怎么会藏着这样危险的人。”

    杨老师能说这话,估计是已经从警察嘴里了解的前因后果,逐月也觉得郁闷,不过下趟乡,还能遇到这种倒霉事。

    逐月感觉干涩的喉咙舒服多了,但肚子却咕咕叫起来,她脸红了一下,正想问自己昏迷后发生了什么,门外就有了人敲门。

    病房的门本来就是开的,门口的人只是提醒他们要进来了而已,逐月侧头去看,见到的是庄明权和他的搭档胖子。

    “我去给你买吃的。”杨老师起身,见是警察,知道是找逐月谈公事的,便端着铝饭盒出去了。

    庄明权对杨老师点了点头,算打过招呼了,他在杨老师刚才坐的凳子上坐下,问候道:“感觉身体好些了吗?”

    “好多了。”逐月点头,笑道:“多谢你们及时赶到,不然我就完蛋了。”

    想想那天的场景,的确凶险,他和胖子制服了那个女人,去搜查才发现里头居然还有一头血的是逐月,庄明权是警察,自然能看出逐月是刚遇袭,要是再来的晚些,后果不堪设想。

    他让胖子把两个犯罪嫌疑人拷上,便背着逐月上了警车,一路火花带闪电的送到了医院,好在一套诊断下来,逐月只是伤了头和胳膊,都是外伤没什么大碍,庄明权这才放下心。

    “你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庄明权问道。

    逐月叹了口气,把事情经过跟庄明权说清楚,末了,也回问庄明权道:“那你们怎么也出现在哪儿,我记得那地方很偏僻,没什么人吧。”

    “对,简直是犯罪的最好场所。”庄明权点头,解释道:“我们在追查彩珍的事情,这些日子走访了一些人家,我们调查到了一些线索,正要去查看,刚到那家人门口,我就见一个女人正把一个男人往屋子里拖。”

    胖子在旁边呵呵笑的补充:“我们一见情况不对,就大喊住手,谁想那女人惊弓之鸟一般像逃,我们一见不对劲,自然就冲上去抓人了。”

    逐月一愣,并不是很在意庄明权他们制服罪犯的过程,而是他们开始说是根据彩珍的案子调查到哪儿的,她皱眉,抓住其中的重点问道:“那对男女,不会和小河村附近乡村的猥亵案有关吧?”

    庄明权苦笑,点了点头道:“没错,那些猥亵案幕后的犯人,就是这一对母子。”

    “什么?”逐月有些惊讶。

    庄明权忍不住摇头,跟逐月解释事情的缘由。

    原来那对男女,其实是母子关系,男的为张某,女的方便理解,庄明权叫的是张母。

    张某今年二十四岁,七八年前一场大火,夺走了他爹的性命和一家的继续,而且也毁了他的脸,村里人害怕他毁容的相貌,虽然明面上上没说,但各式各样的流言和嫌弃的视线,还是逼得张某心里自卑,最终和张母搬去了逐月所看到的那个偏僻小屋定居,避开了人群。

    本来一场大火的受害人,庄明权还对他们一家有些同情,谁想到,常年被异样的眼光注视,导致张某心里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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