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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都市言情 -> 失业后,我成了大佬的心尖宠

第311章 我老公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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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2章、我老公最帅!

    唐墨深做好饭,夫妻二人一起用餐。

    云染想起救霍少华时唐墨深报了警,还乘坐军用直升机去追的她。

    便问,“救霍叔时,你报了警,怎么不用去警局结案?”

    唐墨深眼神闪了闪,“陆白去处理了。”

    “哦!”云染点点头,要是全能助手陆白去处理的,倒也正常。

    又问,“那老公叫我去便利店买水,又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从始至终缠绕着她,在心里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唐墨深为什么非要让她去一趟便利店。

    所以,她是一定要问清楚,不然心里老掂记着。

    “那时我已经报了警了。”唐墨深话说一半留一半,“是警察安排的,让你去一躺便利店买水,就是为了放跟踪器在你身上。”

    “跟踪器?”云染惊讶地看着他,“放在哪?我在水瓶和袋子里并没有发现呀?”

    “让你发现了还得了。”

    唐墨深笑,“让你发现了,你的注意力就会不自觉地往跟踪器上看,这样,一但和绑匪见面,很容易被发现的,到时你和岳父岳母都有危险。”

    云染一脸佩服,“涨知识了!果然警察叔叔的智商都比较厉害!”

    “那是!”唐墨深全当是夸他,唇角扬起抹得意的笑。

    谁知云染怼了句,“又不是夸你,你这么高兴做什么?”

    “…”笑容僵在嘴角。

    顿了顿,默默低头吃饭。

    云染好奇心不死,又追着问,“所以,那跟踪器到底是放在哪?放在我身上了?”

    “嗯。”唐墨深答得心不在焉。

    “那陈风是特警队的?”

    云染去医院看霍哲礼时,见到过陈风,长得一表人才,俊逸潇洒,典型阳光型男一枚,帅呆人眼。

    “应该是吧!”唐墨深答得模棱两可,又怕云染怀疑,补了句,“我没问。”

    云染托着下巴感叹,“人帅身材靓正,高智商高尚职业,简直是理想梦中情人。”

    唐墨深:“…”瞬间黑脸,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

    眼眸沉沉地看着她,拖腔拖调地问了句,“理想的梦中情人?”语气中满满的酸味!

    云染:“…。。”眼眨了眨,又眨了眨,猛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这世纪醋王吃醋王!

    求生欲极强地进行抢救,“是别人的理想梦中情人!我的梦中情人,当然是你啊!”

    男人脸色稍霁。

    给了她一个算你会讲话的眼神,接着问,“有我帅?”

    云染头摇得像拔浪鼓,“没有!我老公是最帅的!”

    “身材很靓正?”

    云染答得眼也不眨,“一般!我老公身材更靓正!”

    “智商很高?”

    云染擦了擦额头的汗,“尚可!我老公智商宇宙无敌!”

    “职业很高尚?”

    云染:“…”这个是真高尚!让她怎么答!

    可是,不答,今天这醋王可不会放过她!

    想了想,摸着心脏位置,看了眼天空,硬着头皮小声道,“我老公的职业更高尚。我爱他,超级超级爱他!他是我理想的梦中情人兼爱人!”

    唐墨深笑,“这还差不多。”指了指自己薄唇,“来吧,看着表现。”

    云染:“…”看着他,好气又好笑,总算把人哄好了。

    想了想,凑上前去亲了亲他,“这回总可以了吧!”

    “嗯。”男人趁势搂住她纤腰,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加深了这个吻。“当然不够!”

    这一吻,就没再放开云染。

    男人动作疯狂又粗暴,惩罚意味极浓。

    压着她,使劲地作恶,声音暗哑低沉,“说,谁帅?谁身材最好?”

    云染昏昏沉沉,心里后悔得要死,就不该夸陈风那一句。

    一味地讨饶,声音娇娇软软地,“老公最帅!老公身材超级超级好!”

    谁知,却换来男人更加疯狂动作,花样百出。

    翌日,闹钟在七点把云染闹醒。

    云染使尽吃奶之力,才让自己从床上坐起来。

    想到昨晚两人纠缠的画面,从饭桌一直到落地窗,脸就咻咻地发烫。

    这说错话的代价太大了,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做人,没事不要随便夸别的男人!

    不,是绝不!

    云染暗暗在心里给自己立下人生第一戒条:从此后再不夸别的男人!

    唐墨深早已起来,神清气爽,做好早餐,抱着电脑在浏览新闻。

    见她醒来,忙催促道,“老婆,快洗漱吃早餐,二十分钟后我们出门,我要去公司开个重要会议。”

    云染躺回床上,“不行,实在太累了,浑身都酸,我得再眯十分钟。”

    男人好笑,“真有这么累?”

    “嗯,”云染抱着被子,半眯着眼道,“为什么你每次事后都这么精神?不公平!”

    男人挑眉,“那是你身体不行,以后,每天晚上,我带你跑跑步。”

    “不不不!”云染头摇得像拔浪鼓。“敬谢不敏!”

    她最怕的就是跑步!

    读中学时,第一次百米跑,不知道怎么回事,起跑拌了下,摔成狗吃屎,膝盖和手掌渗进了细沙,血肉模糊,痛得眼泪鼻涕直流。

    从此后,百米跑她永远是最后一名。

    全班都到了终点,她还在离起点位置不远,不紧不慢地慢走。

    为这,没少让老师点名批评,可是,她依然我行我素。

    反正,让她跑步,她是宁愿折寿十年。

    唐墨深不清楚内情,以为她是单纯地不喜欢而已。

    哄她,“跑步是最轻松最快捷又最能锻炼身体的一项体能技能,我们也不多跑,就每天夜跑半个小时就好了。”

    “NO!”云染毫不动摇,“这辈子,我是坚决不会再跑步了!谁让我跑命我找谁拼命!”

    见她这么坚决,男人无奈只好改口,“那我们改成打网球,每周一次。”

    这个可以有!

    但是她不会打网球!

    从小就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哪有那闲情逸致学网球。

    可是,夫妻之间,结了婚还能一起锻炼做运动,确实是很难得的。

    两人也能在工作以外,有更多的时间相处。

    云染想了想,便道,“我会打羽毛球,不过打得不太好。”

    唐墨深点头,“行,那我们就每周打一次羽毛球。”

    他这是迁就她,其实,他每天都有夜跑的习惯。

    如果,她能陪他一起夜跑,就最好了。

    不过,云染不喜欢,他不会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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