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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科幻小说 -> 无肉不欢

正文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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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家之后,碧姨和往常一样,回卧室去洗澡泡脚了。

    来去都是坐车,本不累,我没事干,便来到地下室的练枪房中练习击。

    打了十多发,成绩不错,只有一个八环,一个九环,其余的都正中红心。

    从小开始练,有时一站就是两个小时,手一直举着,久而久之,肩胛上便有了毛病,时不时酸痛,那滋味才叫一个,发作起来恨不得将皮划开,把里面那神经给扯出来揉揉。

    此刻,老毛病就不幸犯了,便准备再打个五法就停下来休息。

    可正当打到第二发时,刺猬警备系统又开始报警。

    接着,眼角一瞥,发现一把亮锃锃的锋利无比的小刀正向着我的喉咙刺来。

    速度在接受范围内,我矮身一躲,小刀堪堪擦过衣领,姿势潇洒自然如果不是矮下去的头撞在了来人的黄瓜上的话。

    准确地说,是额头撞上的,话说,那黄瓜还挺硬的,我的额头有些发红。

    没有豆腐要创造机会吃豆腐,吃了豆腐就要假装没吃到豆腐。

    我秉持这一理念,挺立起身子,一跃,跳到离那刺客三米开外的地方站定。

    正准备貌似无辜兼正气凛然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但看清那人时,我心里的花,那是朵朵怒放,开满田野,大地飘香。

    因为,我又一次吃了李徘古的豆腐刺客,就是他。

    取下耳塞,我额上的淡淡红印,接着冲过去,殷勤地问道: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你,没撞痛吧

    没事。李徘古淡淡一笑,企图将我的目光从他的受伤处拉回来。

    但我辈立场一向坚定,盯着他黄瓜的目光仍是炯炯,那温度,再高个一两度,就能将他的裤子给烧出洞来当然,这也是我所期望的。

    怎么可能没事呢我的头都痛了,难道你的小头还能有我的大头坚硬我的表情,够傻够天真,但我的心思,却是很黄很暴力:多说无益,赶紧把伤处掏出来我仔细检查看看。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边说,边将手往他的探去,但李徘古却及时擒住了我的手,继续微笑,恍若春风:我没事,真的。

    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你应该对我的质量有信心才是。

    我丝毫不死心,手上用力,向着黄瓜前进前进前进进,一边继续很傻很天真地笑:话不是这么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没有事,得亮出来才知道。

    人在禽兽状态时,会爆发出很大的潜力,就像现在的我一样,,气,神,都蹭蹭蹭满格,那力气大得连李徘古都有些吃不消。

    眼见着我的手就要接触到重点时,李徘古忽然低头,用唇瓣轻擦过我的唇。

    他的唇,柔和,略带点点湿润,有股淡雅的气息。

    虽然只是0.1秒的接触,但已经足够让我神魂颠倒,昏得厕所在哪边都找不着了。

    我很好,真的。李徘古将我推在墙上,重新掌握了主动权。

    反正已经落了下风,再妄想也是枉然,我干脆恢复了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问道: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碧姨在刚才遭遇到刺杀,我来看看你的情况。李徘古伸出手指,在我的鼻尖上轻轻滑动着。

    目前本人情绪尚稳定。我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李徘古的手再不收敛一点,很可能我就爆发了。

    听说,是你救了碧姨,是吗李徘古的手指似乎恋上了我的鼻尖,不断地逗弄着。

    我点头,两只眼睛不自觉看向他的手指,有成为斗眼的倾向。

    而上次,你也成功地救了我。李徘古重复着一个事实。

    我再次点头,动作加重了些。

    倘若李徘古是想着人情债,来偿,我是非常乐意接受的。

    但李徘古和我的思维不太一样,他继续道:刚才,戴着耳塞的你更是身手矫捷地躲开了我的偷袭。

    听到这,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也隐约猜到李徘古已经晓得了一些事情。

    不欢,你还是打算瞒着我吗

    他的手指在我的人中处停下,我呼吸的热度,笼罩着他那干净的指甲。

    碧姨千叮万嘱,让我务必要瞒住李徘古,但我并没有答应。

    我将一切都告诉了李徘古,只隐瞒了碧姨的那些话。

    听闻之后,李徘古的手指,来到了我的眼睑之上,沿着眼睛的线条慢慢游走。

    指端的凉润,让被碰触的地方一片清明。

    还记得刚到我家那天夜里,在阁楼中,你答应我的事情吗李徘古问。

    当然记得。

    在那个只有纯白月光的阁楼中,在香萦绕中,在李徘古的温柔包围下,我答应了李徘古。

    从此,我是他的人,不论他说什么,我都要照做。

    现在,你是需要我做什么吗我问出了脑海中的疑问。

    你愿意吗他问。

    愿意。我答。

    即使在还不知道你需要做的事情时他问。

    不论你说什么,都要照做。我答,没有一点犹豫:这是我们的约定。

    李徘古看着我,目光如水温柔,可是那黑色的水,虽然洁净,却并不透底,谁也看不透水面下是剧烈的翻滚,还是表里如一的沉静。

    不欢不欢,我的不欢。

    他喃喃地念着我的名字,当听见最后我名字前的定语时,我的心,像是在热水中泡着,暖意横流。

    接着,他捧起我的脸,吻上了我。

    很文雅的一个吻,只是四片唇瓣的轻触,但我却感觉浑身像是着了火,并且那火苗,全都迅速地聚集在了嘴唇上,唇瓣下的血,像是煮沸的小米粥似地,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

    我希望那温度能够将我的唇融化为胶状,永永远远地粘在李徘古的嘴上。

    可惜,这个属于我和他的初吻并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

    李徘古的手机响起,他只能放开我接听。

    最近这段时间,他似乎变得很忙碌。

    对着那边说了几句后,他挂上电话,抚着我的脸颊,最后在我的额头上一吻隔着刘海,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有事要出去一下,晚上回来再来看你。他说。

    目送着他离开后,我心绪如那澎湃的海洋,起伏不定,为了发泄下因为李徘古的碰触而变得过多的力,我重新戴上耳塞,开始击。

    但也才了五发子弹,我又直觉般地感觉到身后又有人。

    取下耳塞,转身,看见了身后的李李吉。

    也许是灯光的影,他的脸色似乎暗暗的。

    我都怀疑他是否是像我一样偷了碧姨的影粉,涂了全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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