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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地狱难度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修罗场(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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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雨诗也死了。

    她该死吗?当然不,田雨诗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努力敬业和听话服从贯彻始终的一个乖女孩。

    她虽然也有着90后的一些小脾气和小心思,但客观来讲,她没有做过任何一件违背自己良心的坏事,除了那晚在海豚酒店的错误行为。

    很多恶贯满盈的人可以安享晚年,很多好人一生就犯了一次错,但这一次就要了命。

    该死的老天爷,难道当个坏人也要有天赋和气运吗?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不论你多么讨厌自己,你始终是你自己,永远无法变成别人。

    ......

    作为自己比较信任的高级助理以及曾和自己发生过灵肉关系的漂亮女孩,田雨诗的遗体告别仪式,万庚自然是要去参加的。

    田雨诗死于狂犬病发,虽然周身没有可见的伤口,但染上狂犬病毒的理由却很好找,被猫抓过、在某个养宠物的朋友或者同事家里逗宠物时被感染到,甚至猪牛羊等大多数哺乳动物都有一定的可能携带着狂犬病毒,死于狂犬病,很难让人怀疑到是人为的因素。

    当然啦,上帝视角的我们自然是能猜出田雨诗患上狂犬病的原因,但在田雨诗不明就里的亲朋好友那里,只是田雨诗父母在悲痛欲绝之后,心有余悸的人们回家后处置了自己家里的宠物狗罢了。

    ......

    万庚对于田雨诗的死有触动吗?许是有点吧,但这种悲伤的情绪很快就过去了,万庚在葬礼上盯着田雨诗的遗像,脑子里竟然不自觉的想起了那种事情...

    真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

    在万庚的意识里,正在回忆曾经和田雨诗云雨的场景,平心而论,田雨诗是挺清新干净的一个女孩,所以万庚对于两人之间的种种记得也算很清晰。

    但,万庚此刻脑海中的回忆发生了“些许”变化。

    回忆中正在推车的自己突然从第一视角开始脱离并不断上浮,万庚和田雨诗两人好像成为了剧中人,成为了第三视角的万庚正在不知所措时,回忆中往往模糊不清的环境背景突然清晰了起来。

    原来此番回忆的发生地在自己的私人豪华别墅里,一切极尽豪华之至,配合上正在云雨的年轻男女,此副画面颇有些让人赏心悦目,第三人称的万庚此刻就在仔细观察...

    但!突然间异变发生,别墅房间里的环境和色调突然变成了那种类似血迹的淡红色,好似有很多颗粒状的血雾弥漫在室内的空气中。

    接着,这些血雾的颗粒越来越大,万庚慢慢看清了这种颗粒的样子,是一种类似一根玉米芯上插满了火柴棒的样子(狂犬病毒在显微镜下的形态),就算你没有密集恐惧症,看一眼都够起一身鸡皮疙瘩。

    这些血雾颗粒慢慢汇集在了一起,成为了一个模糊的人形,然后这个人形在慢慢变得清晰...随后一步步在靠近背对着他(她?它?)的万庚,然而床上的那两人好像并不知道周围发生的一切,还在运动...

    突然,万庚的第三人称视角变回了第一人称,同时,好似一个人在身后缓缓的贴上了万庚的后背...

    万庚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慢慢的转过头,看到了一张没有五官的血红色的脸,那没有五官的脸上还在不断淌下那种玉米棒状的血雾颗粒,落在自己身上的血雾颗粒好像蠕虫一样活了起来,拼命往自己身体里钻......

    万庚吓得大叫一声,转过头来准备逃跑,但转回身后才发现身前的田雨诗此刻变成了一条巨大的“血雾颗粒状玉米芯蠕虫”,顿时把万庚吓得魂飞魄散,立马要拔腿就跑,但...身下的这条玉米芯蠕虫却紧紧的“钳制”住了万庚的分身...

    “妈妈!救命啊!”万庚于惊恐与情急之下失态的大声呼救。其实不光是他,无论男女,人在极度惊恐绝望的时候基本上都会喊妈妈,这算是一种哺乳动物的本能吧。

    “来了!我来了!”万庚的妈妈好像听到了儿子的呼救声,从楼下快速往楼上跑来并一把推开了卧室的门...

    万庚仿佛见到救星般猛地回头,却发现进来的虽然是一个女性,却不是他妈妈,而是一具虽是女人的身子,头部却是一颗狰狞凶厉,口中正在不断淌下唾液的疯狗的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

    ......

    正在田雨诗葬礼中的万庚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抱住自己的头开始满地打滚并惨叫,随后在大伙儿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撒腿就跑,飞快跑进了卫生间一把关上了门。

    在大伙儿好不容易撬开卫生间的门后,发现万庚蜷缩在卫生间里,把头深深扎在马桶里,浑身在剧烈发抖,好像在躲着什么异常可怕的东西...

    在人群都被万庚吸引到卫生间那里的同时,余则成悄悄从围观宾客中现身,在万庚刚才躺在地上剧烈打滚挣扎时流出的口水中取了一点样本,随后便悄然离开了。

    ......

    与此同时,方洁枫家里。

    李忧雨提着一些学习资料和营养品 登门拜访了。

    由于个人体质缘由,方洁枫此刻还没有犯病,但是已经有了一些先兆了,她会隐隐感觉到心中有一股莫名的恐惧正在靠近自己。

    不过方洁枫没有在意,因为前不久她在一天夜里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狠狠欺凌了,从那晚后方洁枫就在不断做噩梦,所以她自然把现在的这股不明的恐惧归结为那晚的后遗症。

    由于屈辱和羞耻,方洁枫没有把那晚被欺凌的事给任何人说,更没有想着去报警,这当然是出于女生的羞耻心理,但最关键的是,以方洁枫的脑子,她明白就算自己报了警,八成也是毫无结果。

    那伙儿人很精明,在事后把现场收拾的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这种情况下警方不会去花大力气侦查这种既没证据又算不上大案的欺凌事件。

    这种情况下贸然报警,除了让网友们以为自己在炒作外没有任何用处,徒生笑料罢了。

    但心理上的冲击却不可能快速愈合,方洁枫那晚后就一直躲在家里疯狂洗澡且不出门半步,这让她的父母很是担忧,方母的头上短短几天时间就添上了几缕白发。

    他们是重男轻女没错,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爱聪慧美丽的女儿方洁枫。

    这种情况下,方洁枫父母对于李忧雨的来访是很欢迎的,年轻人心中自有不愿讲给大人们听的隐私,但如果让同龄人李忧雨去安慰的话,效果自会事半功倍。

    见到此刻的方洁枫后,李忧雨心中涌现出了巨大的同情感,她上前拉住了方洁枫的手,眼圈也有些发红。

    女性的心理是很感性的,男人们之间不容易结下仇,但如果结下了,那后果很可能会不死不休甚至延绵几代。

    女性之间虽然翻脸的概率远远大于男性,但无论翻脸的事由大小,只要一方处于非常大的劣势,另一方往往都会选择原谅,甚至化敌为友,友谊更上之前一层楼。

    聪明的方洁枫自然能看出此刻李忧雨的感情不是装出来的,面对着最初的闺蜜,不久前的情敌以及现在来登门看望自己的好友,方洁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掉了下来。

    李忧雨拿出手帕帮方洁枫擦干了眼泪,随后便把方洁枫的头揽到了自己怀里,无论方洁枫之前和自己怎么针锋相对,那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而且她们俩也都是思远集团的牺牲品罢了。

    自己运气好,被非鱼哥拉了一把没有被卷入深渊,但可怜的方洁枫就真的该被思远集团以及万庚如此玩弄吗?而且...非鱼哥说过,方洁枫现在患上了狂犬病,随时处在病发的边缘...

    这天晚上,李忧雨和方洁枫睡在一起,李忧雨一直把方洁枫抱在怀里,两人之间诉说了很多掏心掏肺的真心话。

    第二天一早,脸色憔悴但精神明显好了一些的方洁枫在送李忧雨离开时把自己戴在胸口的那块佛像玉佩拿下来递给了李忧雨。

    “小雨,这块玉佩我从生下来就一直戴着,现在送给你吧。”方洁枫道。

    李忧雨连忙推辞:“这怎么能行呢,这是你一直带在身边的护身符,我怎么能要呢。”

    方洁枫淡淡一笑,那笑容中透着丝丝凄然,道:“我可能很快就用不到这东西了,还是送给你当个纪念吧。”

    李忧雨皱眉道:“枫姐你什么意思?”

    方洁枫上前轻轻抱住了李忧雨道:“可能是人对于死亡的直觉吧,我感觉...我快撑不住了。”

    李忧雨忙把方洁枫的头拉到自己面前,直视方洁枫的眼睛道:“枫姐你别说傻话了,又没发生什么要命的事,你好好的别乱说话,你要赶快调整好,赶快和我一起去上自习,赶快一起讨论功课,然后一起赶快...”李忧雨的情绪有些激动,话也开始语无伦次。

    方洁枫的眼泪涌了出来,她抱住李忧雨哭道:“我会的,我会的,但是,我真的好怕,我也不知道在怕些什么,但就好像有只恶魔就在我身边,随时随地就要吃掉我...我真的好怕...真的好怕...”

    李忧雨和方洁枫抱头痛哭成一团,最后在方洁枫父母的劝说下才分开,随后李忧雨在万般不舍中哭着和方洁枫告别了。

    那块佛像玉佩,被方洁枫不由分说的戴在了李忧雨的脖子上。

    那块玉佩,记载了一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哀歌,也包含了一个人在生命的最后赠予生者的祝福。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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