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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玄幻魔法 -> 重生在美利坚卖泡面

正文 第270章 没有免费的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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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和eric的接触越来越多,林子耽对上流社会以及处在上流社会生存边缘的eric的了解也逐渐深入了一些。

    自从那次参加过eric的私人派对,他时不时会被eric叫去打高尔夫或者品红酒,甚至还有一次去看他的私人画展。

    林子耽原本对这种高雅艺术是没什么鉴赏力的,不过还好他小时候在林爷爷的培养下还是有一丁点基础概念的。

    想着自己家的有些地方也需要一些装饰,便象征性地买了一两幅画作,其中一幅正是eric本人的大作,林子耽还虚伪地赞赏了一顿。

    虽然每次两个人聊的话题多种多样,但隐隐约约地eric总跟他提现在投资房地产依然是个大好机会,林子耽明显感觉到eric想要拉着他一起下水做eric所谓的那个大买卖。

    以前林子耽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多是考虑到一般中产阶级的住宅需求,所以他之前购入的也全部都是一般的民用别墅。

    从实惠的角度考虑到普通民众的自住和可投资心理,第一批和第二批买入的都是两家庭的砖房,这样的房子也非常容易出手。

    但是房子投入市场后,短时间内的收益并不是特别大,所以林子耽的大部分房产还是以出租为主,维持在还完贷款再有一年几万块的收入这样。

    林子耽考虑的不是一下子暴富,他知道房地产业的低谷还远远没有过去,再过个一两年甚至两三年,他手上的房产只会越来越值钱。

    但是eric作为一个地产大亨的儿子,他的着眼点跟林子耽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希望做的是快速和巨额回报的投资项目。

    开发和购买豪宅,然后再倒卖给那些对纽约地产并不是那么熟悉,又一心想打入上流社会的暴发户是他琢磨已久的想法,只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去实现。

    纽约,这个星球上最负盛名的超级都市,汇聚了众多梦幻豪宅,从顶层公寓到海滨庄园,全球的超级富豪们都对纽约的豪宅趋之若鹜。

    而且纽约的豪宅款式多种多样,在曼哈顿,有高耸如云的豪华高层公寓。也有承载着历史痕迹的联排别墅。

    远一些的市郊富人区还有占地数英亩(1英亩=4000平方米)的庄园。是富豪们周末离开闹市,休闲娱乐的圣地。

    这些都是eric想要介入的投资区块。

    eric的家族主要以开发高端楼盘为主,纽约都会区数以千记的大楼、公寓都是他们的家族所建。

    另外他们这个家族集企划、开发、建筑、行销和物业管理于一身,至今仍然持有、管理大部分自家开发的房产,是纽约最大的房东之一,简直就是纽约地产界的大托拉斯。

    eric的父亲结过两次婚,包括现在的妻子所生,加上eric,一共有四个儿子,其余三个都早已成人,且都比eric大的多。

    所以并不是eric不想投入家族事业,而是这些人根本不会给他任何染指家族企业的机会。

    他之所以有花不完的钱,除了父亲对他的宠溺,还有一部分是来自家族基金的巨大收益分红。

    这也是为什么像路易斯说的,eric可以随便玩,就是不能碰触家族产业的原因。

    eric从小被安排着学了艺术,但其内心深处依然向往着在父亲走过的道路上取得一些成绩。

    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他不断地在这些对上流社会趋之若鹜的财富新贵和逐渐没落的贵族之间游走,

    他开派对,开画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到他的圈子里来,然后再从他自己的角度去算计每一个人对于他自己的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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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的一个小型聚会上,林子耽和路易斯以及几个经常一起聚会的富家子弟在一起聊天,其中有一个人提到林子耽现在可是eric面前的大红人的时候,路易斯一脸疑问。

    “你和他现在走的这么近了?”路易斯把他拉到一边询问道。

    “也不算吧!一共也就见过三四次,加上跟你说的那个派对。”林子耽诚实道。

    “eric虽然是个私生子,但其商业嗅觉和商业头脑都非常灵敏,尽管这些年他从未涉足过地产业,

    但通过画展和各种名画的拍卖,私下里他可是敛财无数,他有没有让你跟着他投资什么?”路易斯碰了碰林子耽的酒杯笑着道。

    “他想劝我和他一起投资曼哈顿和纽约周边的豪宅及豪华公寓,但我这些小钱跟他们那种家族比起来简直是水滴跟大海的差别,我没敢动作呢!”林子耽也笑着道。

    “果然没有免费的晚宴吧?哈哈~”路易斯轻笑道。

    “宴是好宴,就怕我没那个福分!”林子耽苦笑道。

    “量力而行,反正你也不准备跻身富豪榜!”路易斯笑着道。

    和他认识了这么些年,因为行业不同,两个人从没有金钱上的往来,但路易斯多少也知道林子耽内敛的性格,这个老同学是那种只想闷声发大财的主儿。

    “嗯嗯,反正我不太想赚那种急功近利的钱,就像你说的,量力而行吧!哦,对了,我和ea圣诞节在洛克菲勒中心遇到elsa了。”林子耽看有一个人向他们靠近了些,立即转移了话题道。

    “你怎么认识elsa?”来人眯着眼睛看着林子耽道,眼里的不屑依然那么明显。

    “我和你好像并不是很熟悉吧?”林子耽淡笑着回击道。

    “哦,daniel,这位是jaes,这位是我在nyu的室友daniel,大家相互认识一下。”路易斯连忙给两个人做了个介绍。

    “nyu?现在是不是只要有钱什么歪瓜裂枣都能进nyu了呀?还好我们哥大不会这样!”这个叫jas的家伙看了看林子耽,仍然是一副看暴发户的鄙夷眼神。

    “呃。。。不是听说你进哥大的时候家里也捐了不少钱吗?”路易斯无害地笑着道。

    “我们那是做慈善好吧?”ja是好朋友,我之前带着daniel跟她见过几次,你这么关心做什么?她现在不是leo的未婚妻吗?

    哦!你看我这记性,leo是威廉的弟弟,那现在也成了你弟弟了,怪不得你这么上心。”路易斯恍然大悟般地道。

    “那个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就是leo这么单纯的家伙才会喜欢上那种女人!”jas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转身走开了。

    林子耽和路易斯在他离开的时候,偷偷地递了一个这人是不是有病的眼神。

    “你刚才说遇到elsa了,你们打招呼了?”路易斯以为林子耽和elsa尽管见过几次,但远没有熟悉到见面会打招呼的地步。

    “既然她现在都订婚了我也就不瞒你了,咳~事实上从你的生日宴会之后我就和elsa在nyu遇到了,之后吧。。。算是谈过一段吧!

    只是每一次遇到的时候elsa好像都不愿意把我和她的恋情公开的样子,所以就一直都没和你说!”林子耽不好意思地低头喝了一口红酒,想要掩饰一下他的尴尬。

    “我去,怪不得呢!前两天julia还向我打探你,说是有朋友叫问的,原来是elsa呀!”路易斯一脸不可思议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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