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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书屋 -> 恐怖灵异 -> 如意胭脂铺II

正文 地府篇 第225章 蛇百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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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都说朱昌喜是为了朱家的钱财才甘愿放弃男子的自尊,甚至不惜舍弃生父的姓氏也要入赘朱家,可只有朱昌喜自己知道,他所贪慕的不仅仅是朱家的钱财。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冬至的前一天,街上很冷,他穿着单薄的衣衫,站在街角帮舅母卖鞋。那些鞋子,都是舅母没日没夜赶出来的。自从舅舅患病之后,家中的一切开销就全指望着舅母。

    她是个看起来有些粗鄙的女人,整日里都用极大的嗓门说话,就像是家中的一切都不如意似的。家里的生活,也的确不如意。舅舅和舅母原本只生养了一个女儿,因为身子不好,一直靠药养着,养到五岁那天,突然就去了。舅母伤心难过了大半年,原想着能身体恢复了,就再跟舅舅生个孩子。不管男孩儿女孩儿,只要身体健健康康的就好。可没等舅母怀上,他母亲就带着他来投奔舅舅,家里瞬时多了两张嘴吃饭,从那之后,舅母就再也没提过要生养孩子的事情。

    后来母亲过世,舅舅跟舅母又出了些钱来帮忙安置,家里的日子,似乎变得更加艰难起来。他有手有脚,倒也想过出去做些活儿,帮着改善一下家里的条件,可舅舅不许,说他答应过已经亡故的姐姐,不管家中日子再怎么艰难都得供着朱昌喜读书。

    舅母虽说满脸不情愿,可自从舅舅患病之后,给他购买笔墨纸砚的钱倒是也没短缺过。他心里明白,舅母是那种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的妇人,她心里其实也是拿他当儿子看待的,只是因为朱昌喜没有了自己的孩子,心里难免有个心结。

    为了帮舅母,他总是尽可能的早早就把先生交代完的课目完成,然后在舅母的咒骂声中拿着鞋子去街上卖。读书人,就算心里再怎么明白,脸皮也还是薄的,他不好意思大声吆喝,就孤零零一个人站在街角。

    朱家小姐是乘坐马车出来买胭脂的,不知怎的就看见站在街角卖鞋的朱昌喜。那时的朱昌喜,比现在略微消瘦些,但妥妥是一枚颇有颜值的小鲜肉。许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让朱家小姐动了心,竟带着丫鬟买下了他所有的鞋子,说是带回府中给下人们穿。

    那天,是朱昌喜第一次帮舅母把鞋子给卖出去,也是第一次见到卖鞋的钱,而且还是那么多的钱。

    朱家小姐原本已经上了马车,落下帘子时,看到了朱昌喜捧着钱的傻样“噗嗤”一笑,就惊艳了朱昌喜的整个时光。而后,朱家小姐又让人拿了些钱给他,说瞧着他可怜,让他给自己买件厚实的衣裳穿。见他推辞,就顾着他的面子说了句:“这钱是借给你的,等你日后发了财,记得到朱家还我。”

    没等到他发财呢,朱家的人就找上门来,说是他们家老爷很是欣赏朱昌喜,想要他给自己家做姑爷。他原是不肯的,可朱家的人送来了许多的东西,那些东西足够舅舅和舅母安安稳稳过上一阵子的。

    他的确是为了钱低的头,可当新婚之夜,看到新娘子是在街上买过自己鞋的那位朱家小姐时,朱昌喜就发誓,自己会一辈子对自己的夫人好,并且会一辈子只忠于和爱这个女人。

    婚后,他们也是度过了一段快乐时光的,虽说那个时候的朱家小姐对自己一直都是冷冷淡淡的,可夫妻间,原就是应该相敬如宾的。没有恶意的刁难,没有恶毒的诅咒,他一边读书,一边学着如何料理朱家的生意,闲暇时,也能陪着自己的夫人一同出去转转,日子过得既安稳又惬意。

    朱昌喜不明白,明明他在越做越好,可为何岳父跟夫人对他的态度却是越来越差。

    牛眼泪滴入眼睛里,朱昌喜终于看见了自己的夫人。面对着人首蛇身的夫人,他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心疼的问她:“那个时候,你是不是很害怕?被蛇吞掉的时候,你是不是很痛苦?我不是不想救你,而是我根本救不了你。”

    朱家小姐张开如蛇一般的大口,想要将朱昌喜也给吞掉。

    朱昌喜只是笑了笑,就闭上了眼睛,他说:“那个时候,我叫你了。你忘了吗?当你跑向那片蛇百草的时候,我一个劲儿的在你身后喊着:娇娇,不要过去,那些花丛里藏着蛇,那些蛇是会吃掉你的。可你根本不听,你甚至回过头来,用极其厌恶的声音对我说着,你就是死,就是葬身蛇腹,也不愿意再跟我待在一起。我想,既然你都决定了,我也就没必要再阻拦你了。”

    听到这些话的朱家小姐停下了攻击的动作,瞬间变回了自己原本的模样。她看着朱昌喜,神色复杂地问她:“为什么要逼我,为什么不肯放过我,就因为我对你不好,我爹对你不好是吗?”

    “娇娇,我也想知道,我也想知道你为什么变了?岳父他又为什么变了?我们一直像刚刚成亲的时候不好吗?”

    “我爹讨厌你,是因为你的书生脾气,你私下里坏了他很多的事情。我们朱家是有些钱,可那些钱都不是通过地面上的这些生意来的,而是私底下那些见不得光的生意。可你呢?你一心只想做地面上的生意,私下得罪了爹爹许多的朋友,他不忍心除掉你,就只能用打骂你的方式来让那些朋友们消气。朱昌喜,有些话,是不能说到明处的,因为一旦说到明处,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那你呢,你又是为何?”朱昌喜伸手,想要去抱朱家小姐,却被她闪开了。

    “因为我原本就不喜欢你啊。”

    朱家小姐看着朱昌喜笑了,笑容甚是苦涩。

    “你可知道,我当日为何愿意下嫁于你?你当真以为,我是在街上对你一见钟情了吗?不是的。遇见你那日,是我刚刚去见他回来。他与你一样,都是破落书生。你是寄养在舅舅舅母家的,他呢,是家道中落的家中庶子。我爹,原是想给我找个门当户对的商贾人家,可我不愿意,我唯独喜欢他。

    我爹,拗不过我,勉强答应,却也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让他入赘我们朱家,日后所生孩子,也必须随我们朱家的姓氏。他虽有些穷,却也有着风骨与傲气,在他眼里,我爹开出的条件简直就是在羞辱他。他愤怒而走,甚至留下话来,若我爹真能找到一个愿意入赘到朱家的读书人,日后不管他娶了谁,他的孩子都姓朱。

    我爹的脾气你也知道,既他那么说了,我爹就一定要找个愿意入赘我们朱家的读书人。我在街上见过你,看你的打扮也是读书人,且我给你银子的时候又被你给拒绝了。我想着,你也一定是个不会为三斗米就折腰的读书人,于是提出让我爹去你们家找你,向你提亲,要求你入赘我们朱家。我原是想让我爹去触触霉头,好知道,他眼里的钱也不是万能的,却没想到,你竟因为钱,答应了我爹入赘朱家,甚至不惜为了钱,连自己原本的姓氏也给改掉了。所以,我瞧不起你,我觉得你太辱没了读书人的这个身份,你让我觉得恶心。”

    “哈哈!”朱昌喜转身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娇娇,你可知,我改姓为朱,都是为了你。算了,事到如今,还说什么呢?原以为是天赐姻缘,如今才明白,不过是一场笑话。”

    朱昌喜说着,突然从袖笼里摸出一个小罐子,拧开瓶塞,一口将里头的东西给吞了。

    “人生在世,也不过是一场笑话。”朱昌喜摇摇晃晃:“不管我是谁,我都只是一场笑话!若人死后,真要为鬼,我宁可连鬼都不要做。浩荡天地,我连一丝魂魄都不愿意留下。”

    “朱昌喜!”常泰过来,看了他一眼:“鹤顶红。”

    “没错,鹤顶红,我用朱家的钱买的。”朱昌喜眼神逐渐涣散:“娇娇,我是从账面上支取了一些钱,可那些钱,我还回去了。我给舅母的,是用你送我的那些东西典当而来的。朱家那些人有意难为我,朱家的那个账房先生更是看不起我,他明知道,却没有告诉你。”

    “不,不是的,他说了,是我故意那么告诉我爹的。”朱家小姐看着朱昌喜:“我只是……我只是想要我爹讨厌你,才故意说你偷拿朱家的钱去接济你舅舅跟舅母。我有喜欢的人,我不想跟你做夫妻,也不想跟你在一起。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我不喜欢你啊。”

    “没关系的,我知道了。”朱昌喜说着,慢慢闭上了眼睛。

    朱家小姐没有离开,而是静静地守在朱昌喜的尸体旁,过了许久,她才转身,看着刑如意茫然地问了句:“他的鬼魂呢?我怎么看不到他的鬼魂。我记得,我被大蛇吞没之后,很快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他也应该会变成跟我一样的鬼才是啊。”

    “不是所有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鬼的。”刑如意走到朱昌喜的尸体旁边,将手轻轻覆在了他的额上:“他形神聚散,已经凝聚不成鬼魂了。”

    “为什么?”

    “或许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对这个世界毫无眷恋。也或许是,他太伤心难过,不愿意再见朱小姐你吧。”

    “不,不可能的,他欠我的都还没有还清,他怎么能够……怎么能够……”

    “朱小姐你应该是高兴的呀,你讨厌的人,再也看不见了。”刑如意起身,看着蹲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朱家小姐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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